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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赛区及陶鹏受到中国足协处罚

1998-08-2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王东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王东)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通报了关于甲A深圳赛区违反《赛区安全秩序规定》的处理决定和关于对八一队运动员陶鹏违反比赛纪律的处理决定。

在对深圳赛区的处理决定中,中国足协在通报中称,8月23日在深圳市体育中心进行的甲A联赛深圳平安队对鲁能泰山队的比赛中,个别观众向场内投掷矿泉水瓶。比赛结束后,部分观众又以矿泉水瓶等杂物攻击裁判员,致使裁判员难以退场。中国足协在对深圳赛区罚款3万元的同时,要求赛区严禁观众将软硬封口包装饮料及其他杂物和危险品带入看台,同时警告深圳赛区,如在以后的比赛中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将停止深圳平安队主场比赛的资格。

在对陶鹏的处理决定中,中国足协称,8月23日在石家庄进行的八一队对广州太阳神队的比赛中,八一队运动员陶鹏从背后用胸部撞击对方运动员,他的行为违反了比赛纪律,由此对他予以停止三场比赛的处罚,同时处以个人罚款1000元,并处以八一足球俱乐部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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